普陀山二日游
  • 改革开放以来,普陀山佛协始终坚持人间佛教思想,努力践行观音慈悲精神,积极开展各类社会慈善公益事业,已累计为慈善事业捐款7亿多元。其中,2011年,普陀山佛协一次性捐赠4.5亿元,用于朱家尖跨海大桥扩建工程建设,向社会展示了普陀山佛教的良好形象。在浙江省第三届慈善大会上,普陀山佛协被授予“浙江慈善奖”(机构奖)。

    为规范社会慈善公益工作,加强慈善项目管理,提高善款的使用效率,2011年,普陀山佛协在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制定出台了《普陀山佛教协会慈善公益事业工作规程》,坚持从制度入手进一步规范慈善公益工作的开展。一是加强慈善资金预算管理。根据规程规定,每年的慈善公益经费需纳入佛协年度财务支出预算,由慈善办公室编制年度慈善公益计划,列入全山财务预算,实现统筹规划。二是建立慈善项目申报制度。相关社会机构及个人向佛协申请捐助慈善公益项目,须填写普陀山佛协慈善公益项目申报表,内容包括该慈善公益项目的基本情况、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、项目实施条件、项目进度与计划安排、资金安排情况等。三是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制度。为实现民主性、规范性和科学性,普陀山佛协从事的慈善公益项目,必须经会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后,提交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方能付诸实施。四是规范慈善公益经费使用监督。根据规程规定,凡佛协常务理事会审核批准的各项慈善公益项目,佛协须同申请单位或个人签订慈善公益项目协议,并根据协议内容,履行各自职责。佛协慈善办公室负责对捐赠的慈善公益资金使用进行监管,确保资金全额用于慈善公益项目,从而有效提升了佛协慈善公益事业的规范化水平,使佛教慈善公益事业走了制度化、规范化的轨道。

    慈悲是佛教的本怀,勤行布施是佛教教义的基本要求。开展慈善公益事业,是佛教修行的重要法门,是佛教实现社会价值的重要途径。多年来,普陀山佛协积极投身社会慈善公益事业,通过僧众正信正行、知足感恩、惜福习劳,发挥佛教慈悲精神特有的心灵感召力和道德感染力,让佛教慈善理念在社会文明进程中绽放新的光彩,让佛教的慈善公益事业为浙江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新的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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